2015年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遴选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5-03-03 16:04: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10 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岗位6名、法制岗位2名、金融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现将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市直、县(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爱岗敬业,文字功底、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过硬;能吃苦耐劳,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 年 3月 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2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兴隆路3号)三楼服务大厅。 电话:63137141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5年 3 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的,可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依据不同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拟遴选人数1:8的比例或最低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70%
3、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金融、计算机岗位的按拟遴选职位1:2的比例、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一)公示。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到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三)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纪律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anyang.gov.cn)和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市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咨询电话:0377-6313714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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