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踩住”城建浪费的“刹车”
深圳5000万元打造豪华天桥、山西耗资6000万元建孙大圣故里、河南驻马店两亿元建梁祝故里……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建设浪费的现象。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调查显示,91.3%的受访者直言自己所在城市建设浪费现象较多,81.0%的人认为,城市建设浪费的主要表现为大搞形象工程。九成以上的受访者直言城市建设浪费现象较多,足以表明一些城市的建设并未充分尊重民意。令人费解的是,一边是公众对浪费现象的愤懑不已,一边却是浪费现象屡禁不止。毫无疑问,公众对城市建设浪费现象的不满,是对短命工程、返工返建的“拉链工程”、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的情绪渲泄。
如果考虑到地方政府高达数万亿元的地方债务,地方财政也许确实捉襟见肘。问题是,面对如此情形,原本应该开源节流的地方政府,为何还要打肿脸充胖子,把极其宝贵的资源,投向到那些不足以产生对等社会效益的项目上去呢?进一步说,这么多公共项目的资金评估方案又是怎样顺利通过评审,成功拿到批复的呢?
加强财政资金投向和使用监管,这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系。但也应当看到,监管越往上集中,越难以对数量众多的具体项目进行充分而又准确地掌握。对于个别地方干部而言,寻找项目和制造大项目已经成为修饰政绩的“宝贵”资源。表面看,招商引资有助于拉升地方经济,但此项工作不可能一招就灵。
对于一些干部而言,任期决定着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念,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效益。相较之下,需要长期投入的项目往往被忽视。尽管许多项目有必要公开听取民意,但相应的机制并没有及时发挥作用,很多项目还是主要领导干部一个人说了算,更遑论科学评估和有效监管了。
遏制建设浪费现象需要在干部政绩考核上做文章。既然政绩可以驱使地方干部膜拜大工程、大项目,那么,也完全可以从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入手,才能倒逼地方政府把钱花到“刀刃上”。这个政绩评价体系的完善,就是要大幅提升群众意见评价的分量,使地方干部的决策更加尊重民意,更加易于被群众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