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包含多个科目的知识,学生备考时要从多方面着手。如果找不到好的学习方面,眉毛胡子一把抓,往往事倍功半。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指出,要想在笔试中崭露头角,成功进入面试,必须找对方法,科学备考。所谓有效即一定要注意各个科学的相关性,学会融会贯通,把一个强项科目的知识成功类推到其他科目尤其是弱势科目上。
例如言语理解中,经常出现的两组复句类型:只要A,就B;只有A,才B,粗心的人往往不注意区分两者而出错。其实稍微留意我们就能联想到逻辑判断类的规律:“只要A,就B”是一个充分条件,A能直接退出B,而后者“只有A,才B ”是一个必要条件,B能退出A,而A不一定退出B。以上两组复句是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长盛不衰的考点,只要我们有效地利用了科目的互通性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备考要下功夫不假,但我们也要注意巧用功夫,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情。例如,在言语类知识中,如果题干是“不仅……还……”,“……,但……”这两类复句,让考生做主旨概括题选择时,我们可以利用规律秒杀。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两种复句代表了中国人思维和言语逻辑的智慧,有重点,有转折,这种言语或行文方式是我们要学习,也是可以应用到申论写作中去,可以起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备考中切忌急功近利、为了准备哪个科目而完全放弃其他。尤其是申论,仅仅在集中练习写作时做积累远远是不够的,功夫要下在平时。在言语类类知识中,看到好的语词、逻辑和过度方式,我们都要尝试去模仿。
下面以一道行测真题为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解析。
例:有时候律师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共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因为法治之法是中性的,它超越道德;而“平等对抗”的诉讼程序,须保证被告人享有他所购买的一切法律服务。即使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帮他胜诉获释,正义受挫,从法制“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失败了的正义可在本案之外。
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法制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B.在一个单一的案件中找不到正义
C.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
D.为了保证法制程序的实施,律师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利用关联词法,我们可以快速找到“但”、“因为”、“而”、“即使”、“也”、“还”等,题干中会有多个层次,弄清主次才能正确做出选择。其中“但”、“而”是转折的,语句的重心都在后半部分,“即使……也”重心是“也”的部分,“还是”之后是重点,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判断,答案为C。
做完题目不是目的,而是要掌握做题思路和技巧。而这个题目题干的行文逻辑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它一波三折,曲线前进,但又不失全面和严谨。我们可以从中提取出一种行文的言语:(有时候+事实+一个判断)+(做出这样判断依据的概述)+(依据的展开,合情合理,做出和开头事实相关的一种假设,阐明之前判断的一样。“从……的长远利益来看,……还是值得的”)。如果考生能在平时有意识地区模仿,并把这种思路烂熟于心,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题目,都能迅速地写出新颖、有高度的观点和论述,既合情合理又逻辑严密,这样的写作能在短时间内引起阅卷者的眼球。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在有效时间内做多个科目的横向互动,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