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报到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西安海关办公楼6楼608室。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二)《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注:硕士研究生以上新录用人员,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三)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原件;
注: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陕西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介绍新录用公务员的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到“西安海关”。根据党员管理规定,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须与“中共陕西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对等。
(五)需要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应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现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无法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其中,从西安市高等院校毕业的非西安市生源的毕业生,还应提供《西安市户籍准入证》原件。
四、档案转递
新录用公务员人事档案由毕业院校保管的,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交通转递至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延伟,电话:029-83196102)
新录用公务员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代为保管的,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向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档案保管机构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等信息,由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联系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其人事档案。如档案保管机构另有规定,也可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持《调档函》,自行到该机构取出档案(须加印施封),于报到当日送交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归档保管。
特此通知。
原标题:西安海关关于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事项的通知
西安海关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