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现将南阳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一、参加体检考生
报考南阳市(含邓州)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的全部参加体检。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体检考生分组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早上6:20。
三、体检集合地点
南阳市政府(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8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体检须知》(见附件2,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体检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交给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验证,不再电话通知。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六)体检费用自理(220元)。
(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九)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