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现将开封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一、体检集合地点及时间
集合地点:开封市金明广场南侧金明池广场(开封市开来大酒店对面)
时间: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早上7:00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集合报到、验证。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选用。
(五)体检费用(230元)自理,由医院方收取。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的须带着合适的近视镜。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十一)其他需要主检医师综合评价给出结论的按规定办理。
(十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三)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公务员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