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年洛阳嵩县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hen.hzgwyw.com/)将及时更新河南政法干警、河南公务员、河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咨询电话:15637742626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16年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卫生系统30名;县直委局所属事业单位17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6、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 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7:30。
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为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6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①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②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见职位表。
2、笔试日期:2016年9月24日,考点设置在洛阳市嵩县县城,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卷面成绩计算:
① 乡镇卫生院职位: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知识*60%
② 其他职位: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将于9月30日在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办法
采取现场复审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填写《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附表后)。
3、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
③ 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⑤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嵩县人才网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满分100分)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报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附:
嵩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