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息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2人
2016-09-07 16:5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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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本县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2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88名(详见附件: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一楼(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100米路南)。

3、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一张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同一报考系统内相同报考层次中报名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票据到人社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一张综合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卫生系统医疗专业:公共基础知识(40分)、卫生基础理论知识(60分)。

县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非医疗专业:公共基础知识(80分)、时事政治(2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5)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息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等符合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向招聘报名处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在四人以上(含四人)的可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招聘人1:2的比例, 分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进入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人社局一楼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2016年9月30日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分值:面试分值100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当场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单

(3)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且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 县卫计委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通过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息县人社局公示栏内和息县人社局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补录。经调剂补录后仍空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报考系统内已进入面试环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空缺职位再次进行调剂补录(具体调剂补录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和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社局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政策请拨打:0376—7632676

原标题: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

1.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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