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工作安排。现将开封市公务员录用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358名,其中:市直单位204名、县(区)直单位118名,乡镇机关36名。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
二、信息发布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为本次开封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拔打公布的咨询电话。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开封市地税系统和兰考县随开封市报名。
单位 | 工作专用网站 | 咨询电话 |
开封市 | 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kfrs.gov.cn | 党群:0371—23855687 行政:0371-23666310 |
开封市地税系统 | 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ha-1-tax.gov.cn | 0371—23889612 |
兰考县 | 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lkjy.gov.cn | 党群:0371-26980609 行政:0371-23307568 |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
(二)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招考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公安英烈子女的,报考人员须是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
(三)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