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第一、二、三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均为博士研究生。结合附属医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乡医学院第一、二、三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医院,共有职工4994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79人,核定床位5700余张。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又名河南省结核病医院,为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河南省爱婴医院、河南省双十佳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又名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为省级精神、神经疾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为省级三级综合性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河南省创新医院。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各附属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书记、纪委书记、主管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纪检、医务、护理、宣传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三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2015年拟招聘117名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新乡医学院附属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新乡医学院附属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可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6,点击新乡医学院第一、二、三附属医院报名端口进入“博士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可凭登录密码进入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网上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医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各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
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田玉军;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4402267
第二附属医院联系人:时小燕;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3373938
第三附属医院联系人:李文玉;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3029613
(三)考试
考试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各附属医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顺序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各附属医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各附属医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各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附件:新乡医学院附属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博士)一览表
序号 | 专 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单位: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53人) | |||
1 | 内科学 | 10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 | 外科学 | 8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3 | 儿科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4 | 妇产科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5 | 神经病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6 | 肿瘤学、放射治疗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7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8 | 临床检验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9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0 | 分子生物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1 | 病理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2 | 药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招聘单位: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16人) |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 10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 | 神经病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3 | 临床药学、药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4 | 分子生物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招聘单位: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48人) | |||
1 | 心血管内科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 | 神经病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3 | 呼吸内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4 | 消化内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5 | 血液内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6 | 内分泌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7 | 肾病风湿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8 | 肿瘤学 | 4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9 | 普通外科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0 | 泌尿外科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1 | 心胸外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2 | 神经外科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3 | 骨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4 | 脊柱外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5 | 烧伤外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6 | 手外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7 | 妇产科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8 | 儿科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19 | 传染病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0 | 眼科学 | 3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1 | 耳鼻咽喉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2 | 口腔医学 | 6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3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4 | 中医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5 | 针灸推拿、中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6 | 康复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27 | 医学检验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