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要求
成立中牟县2016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编办、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公安局、政府法制办、保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事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二、招聘名额
2016年我县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70名。
三、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院校计划内学前教育统招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中牟县“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人员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今年的招教考试,并在笔试时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2月6日,在郑州教育信息网、中牟县人民政府网、中牟教育信息网(http://zm.zzedu.net.cn/)、中牟县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牟县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仅在中牟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
3.报名方法:
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名,半年后须交验就业报到证原件,届时不交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
2016年2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在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2月18日上午 9:00—10:40
2、笔试地点:
考试地点届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公布笔试成绩
2016年2月18日按准考证号在考点和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2016年2月19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2016年2月20日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届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内容
(1)面试形式
抽取试讲课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
(2)面试内容
以专业特长展示为主,面试内容由评委当场出题。
4、公示成绩
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和中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2016年2月21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检,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1.体检时间:
2016年2月22日。
2.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届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无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人员要注意体检时间,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并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六)2016年2月23日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牟教育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时间:2016年2月23日—2016年2月27日)。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实行合同聘任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正式人员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县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中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电话:0371—62181525
政策咨询电话: 0371—6219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