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2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山城区中小学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山城区以外任教的中小学正式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1月2日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山城区教育科技局北一楼(山城区前进路中段)
(二)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主要业绩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6年山城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后)纸质版1份。
5.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6.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采集图像。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一是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证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三是承诺聘用后在山城区学校最低服务5年。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线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如考生在不同面试组面试,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二次平均法”计算,以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的成绩进行排序。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限期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则按以下次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获奖级别高(2)教研课题级别高 (3)荣誉称号级别高。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山城区门户网站( http://www.hbscq.gov.cn)上公布。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山城区门户网站(http://www.hbscq.gov.cn)上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调入、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
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监督、咨询电话:
本公告解释权在2016年山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城区教科局咨询电话:0392-2667855
山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392-2667819
山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