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较高政治素养,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管理;
4.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21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jy@haus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少数民族辅导员”。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在学校网站(www.haust.edu.cn)最新通知栏发布。
(二)应聘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最新通知栏发布,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校园网最新通知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379-64231445 15838882998
0379-64231913 13683791576
0379-64231940 13838816310
监督电话:0379-65627336
学生工作处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