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名(均为硕士毕业生)。
一、学院简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位于河南省会郑州,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0多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求实严谨、团结奋进”的校风,始终坚持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独特的专业优势,向省内外输送了成千上万的优秀建设人才,成就了一大批建设决策管理者和大型建筑企业领军人物。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连续多年获得省教育厅创新创业优秀单位、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工程管理系、设备工程系、建设信息工程系、思政部、基础部、文体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42个建筑类专业(含方向),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84个,校外实训基地63个。学校现有教职工664人,在校生14700余人。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部分教学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17年拟公开招聘29名教师。招聘专业及计划见《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均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hnjs.gov.cn)、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发布时间拟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以人社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4日18:00)内登录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hnj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有关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7875011,67875012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njs.edu.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息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875011、6787501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等),均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1)试讲:试讲分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说课时间15分钟,应聘者现场根据指定内容备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答辩时间为5分钟,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现场答辩。旨在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组织、知识讲授、课堂板书以及所具有的特长、专长等,了解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2)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结束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由学校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知识水平积累等综合素质。
(3)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0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试讲60%、综合素质测试40%计算。
(5)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所有应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并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875011、67875012
监督电话:
0371-68080815(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71-67875015(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在学校限定时间内未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的按不符合聘用条件处理。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