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物钻探管理办公室专业人才招聘方案
2012-09-10 15:57: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我办的工作需求和人员组成现状,需要通过人才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岗位的人员。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

根据我办的工作需求和人员组成现状,需要通过人才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岗位的人员。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拟采取委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办理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聘用。
  招聘考核分面试、笔试及综合审定三个部分进行。由我办配合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成人才招聘评审组,按相关规定分别进行面试、出题、评卷、审定等具体工作。
  二、聘用人数及岗位
  本次聘用总人数3人。
  (1)业务岗位2人:从事文物钻探工程的实施、管理及相关科研工作。
  (2)文秘岗位1人:从事文秘工作,主要为公文写作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养,热爱文物保护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其它要求:
  (1)业务岗位:历史类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有长期外出工作的条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文秘岗位:中文类或历史类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文博大厦502室。
  3、报考者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1寸照片2张;
  (3)工作经历证明或参加国家、省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个人简历2份(可附个人文字作品)。
  4、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洛阳市文物钻探管理办公室招聘专业人才(人才派遣)报名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洛阳市文物钻探管理办公室委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文博大厦508室。面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文博大厦508室;笔试为100分制,内容为历史类文案写作、公文写作等,成绩按得分高低顺序对应相关岗位职数提交招聘评审组评审。

  六、体检
  评审合格拟录用人员须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号)、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所需要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工作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七、综合审定与聘用
  体检合格、综合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办和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和聘用人员签订《洛阳市人才派遣员工合同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3年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的相同岗位、相同学历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张敏(0379-65156362/13838861168/min611@163.com
  洛阳市文物钻探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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