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91名,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报考职位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要求。
2、本县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职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日)。
(4)符合招聘职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9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456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28名。(详见附件2015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