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2-10-17 14:11: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二七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全供事业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二七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全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如下:
  1、城市规划专业6名
  2、环境监测专业3名
  3、环境工程专业3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发布信息:在商都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二七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及条件。
  2、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6日—10月28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航海路与京广南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逾期不予受理。有资格要求的,需出具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于2012年11月2日8: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6、开考比例: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量。
  7、研究生学历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关招聘专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值计算(本人需出具免笔试申请)。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知识(6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加分项目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名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需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4、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5、考核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6、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公示7天。
  7、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03
                                      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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