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新区检察处、驻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检察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依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基本要求,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选拔高素质优秀人才,为环保、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单位、名额及具体资格条件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10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新区检察处20名,驻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检察处20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00。考生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或郑州人事考试网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虚报信息,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2013年2月17日—2月23日)。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3年2月24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3年2月28日9:00至3月3日14:30期间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