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管理研究所201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3-03-05 15:00: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工作需要,经批准,我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依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
  根据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工作需要,经批准,我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依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
  (二)招聘人数:5人
  (三)招聘岗位:管理岗位1人、技术岗位4人,共计5人,详见推荐《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不限;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精神;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水平;
  (6)具有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的,可放宽到42周岁(197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2、专业条件:详见推荐《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它有违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3年3月5 日至3月15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由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和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共同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10楼1013房间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霞 熊津津
  联系电话:0371-65953804 65955605
  电子信箱:sqyglyjs188﹫126.com
  3、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报名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各种学历、学位证;相关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相关服务部门职务任职证明;发表作品、工作成果及其它相关能力证明材料(以上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其中职务类工作成果需附原服务单位证明);报名表、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背后填写个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也可事先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上下载后填写),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招聘要求、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试事宜。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相应缩减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和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共同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均为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时事政治、经济、社会、企业、法律等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核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和现场表现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试结束后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分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和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对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
  4、新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未服务满5年自行离职的,需补交使用期间单位培养费等。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七、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中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省政府国资委纪委 0371-65507060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89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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