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3-07-29 10:52: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洛政办〔2006〕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洛政办〔2006〕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数量及对象

以人才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4名,财会专业2名,网络管理3名,教师1名。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近五年(2009年-2013年)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2、岗位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至1995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2)专业技术要求:行政管理岗位要求中文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WORD操作能力;财会岗位要求会计专业、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会计专业及从业资格证书;网络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专业、网(站)络维护管理、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软件;教师岗位要求艺术设计专业、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广告及平面设计软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7日-7月31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副楼302室

3、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费6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

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 1,凡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该专业招录计划数。

6、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时间:2013年8月2日上午8:30--10:30,卷面成绩为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8月3日在洛阳人才(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4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l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所需政审材料,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七、缺额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如岗位出现空缺,从相同专业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洛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240元。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每月1500元(缴纳五项保险后),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九、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1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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