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乡市体检通知
2013-11-28 16:58: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新乡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体检人员按照各职位拟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新乡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照各职位拟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按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于11月24日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13年12月1日(周日)上午7:00。
集合地点:新乡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人才交流大厅(位于新乡市人民公园北门)门前。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职位要求专业为财会金融类、计算机类、心理学的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市监狱、市看守大队、卫辉森林公安局、原阳森林公安局、延津森林公安局、封丘森林公安局其他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逐项如实填写,并贴1寸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费用自理,请考生自带体检费(220元)。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完成采血、B超检查后才能早餐。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附件:1.附件1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体检人员名单.xls   
 
     2.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doc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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