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招聘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
由于网络及程序故障,无法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5年1月12日下午至1月16日下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郑州市花园路50号,省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新世纪大厦)一楼大厅。
由于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领取准考证的,须由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体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身分证原件领取;或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领取;同时,须在发放准考证人员面前,由代领人使用发放准考人员提供的考生预留报名电话号码,与考生确认后领取。代领人还须在现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代领某考生准考证、代领人姓名”等内容。
考试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桐柏路,准确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2、考生8点40分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但不按监考老师要求和通讯工具一起放在指定位置的,视为作弊。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5、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6、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7、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8、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或遇特殊情况离开考场时,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9、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等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