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等单位招聘企业性质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18 23:18: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2015年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

为满足2015年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等单位招聘企业派遣身份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32名人员,其中

1.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8人;

2.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20人;

3.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2人;

4.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2人;

二、招聘方式

根据《局人事管理规定》和《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此次招聘拟面向社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其中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测量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它岗位依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岗位要求以上的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要求

1、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8人,其中

文秘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历史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法律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等相关专业;

会计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会计等相关专业;

窗口受理岗位4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房地产等相关专业;

2、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20人,其中

窗口受理岗位7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

法律专业1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房地产相关专业6人,本科以上学历;

收费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测量岗位8人: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测绘和工民建相关专业。

后勤服务岗位4人:要求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在16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女性;

3、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2人

窗口受理岗位2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财经、新闻、法律、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4、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2人

窗口受理岗位1人: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计算机岗位1人: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持计算机二级证书资格,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9:00— 3月19日17:00。考生登陆郑州市房地产网站(http://www.zzfdc.gov.cn/)或郑州人才网(www.zzrc.cn)后,下载附件 “企业招聘报名表”和“考生报名汇总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全部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按照报考的单位以考生的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相应的邮箱。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及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完整、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中报考

(1)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的考生报名表发送至zzsfgjdyb2015@126.com,联系电话:67881007

(2)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的考生报名表发送至zzsfgjdjzx2015@126.com,联系电话:67881187

(3)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考生报名表发送至zzsfgjwywxjj2015@126.com,联系电话:67889180

(4)郑州市房地产郑东新区交易中心的考生报名表发送至zzsfgjzsfj2015@126.com,联系电话:67880560

2. 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其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内登陆其报名时本人所用的邮箱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考岗位的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此岗位不再招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同时在郑州市房地产网站公示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委托市人力资源有关部门组织。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面试。

(三)面试

1.按照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委托市人力资源有关部门组织。

(四)实操

报考测量岗位的考生加试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考查考生对实际问题的动手操作能力,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方法

1.测量岗位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实际操作×30%

2.其他岗位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注:体检人数达不到整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取整),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房地产网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聘用

1.本次招聘是企业性质的招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2.录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用人单位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与市人才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关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按《局人事管理规定》和《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只接受电子简历投递,谢绝来访。报名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完成简历筛选,并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布笔试、面试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网站、本人邮件及短信,并保持手机通畅。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房地产网站上公布。凡在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考生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解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内容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局编制人事处负责解释。必要时,我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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