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鄢陵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15-04-21 22:26: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结合鄢陵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财政全供编制内选调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结合鄢陵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财政全供编制内选调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全面考核、突出能力、强化监督”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县财政全供编制的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
三、选调数量和岗位
此次选调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法律类专业5名;财会类专业1名;文秘类专业1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要达到2:1以上,对笔试报名达不到该比例的,招聘数量相应核减或取消。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发布选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 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共10天。
2、报名地点: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及《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年龄、学历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笔试科目共两科,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60分)和写作(40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纪检监察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报考文秘类专业写作单项成绩须达到3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如达不到录用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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