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通知
随着我市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市城乡规划局担负的规划编制和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城乡统筹规划的研究和管理任务也大大增加。目前,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编制所限,造成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急缺。为解决燃眉之急,通过借鉴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发展与管理的实际和人才储备现状,经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委托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按以下条件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专业类别与人数
1、规划、建筑类及相近专业:10名;
2、文秘、中文类及相近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统招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至1997年5月13日期间出生),在校期间表现突出、中共党员、有实际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2、规划、建筑类及相关专业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设计)、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电力或通讯、燃气或热力、环艺设计、区域规划、土地规划、测绘与地理、岩土工程等;
3、文秘、中文类专业包括:文秘、文史、汉语言文学、新闻、历史、行政管理、政治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电话
报名时间:2015年05月13日至2015年05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平顶山人才市场一楼(南环中路76号)
联系电话:0375-6166165
四、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考人员均须由本人到报名点填写《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人才库筛选人才、资格审查、笔试(申论)、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员,收入将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分配机制,实行编外聘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相同职位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与档案委托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实行人事代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平顶山人才市场(南环中路76号)一楼;
联 系 人:李大勇
联系电话:0375-6166165、0375-4996691
电子邮箱:2757519282@qq.com
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