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梆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宛梆艺术,改善内乡宛梆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宛梆艺术中心)人员结构,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宛梆艺术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竟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演职员的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演职员1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应聘者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戏曲表演专业8名、器乐专业3名、电子电器专业1名。申报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律检查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