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⑴招聘岗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⑵招聘人数:20名。
二、招收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年龄在18至25周岁(退伍兵年龄可适当放宽),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心理健康,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河南籍男性未婚青年。消防部队退伍兵、体校、武校毕业学员优先录取。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为1800元/月,期满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补贴等按照《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进行发放(录用的退伍军人,士官比照部队相应工资标准)。
四、公休假期
专职消防员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每天24小时在驻地值班备勤,在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但在保证执勤力量、部队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每月可累计调休8天。专职消防员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每年安排休假10天。
五、社会保险
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单位支付保险项目 | ||||
养老20% | 失业2% | 工伤1% | 医保8% | 生育1% |
414.80 | 41.48 | 20.74 | 165.92 | 20.74 |
六、其他事项
为防止不法分子借机诈骗,侵害应聘人员利益,此次招聘严禁中介机构介入,请应聘人员直接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以及《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表格见附件。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0月31日。
报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1号(经北一路与第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宋东 13700887227
靳理想 15093167793
邢远航 1523717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