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2008年、2009年我县经全市选聘、目前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招聘职位为我县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野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新野政务网上下载、填写的《新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31日
3、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4、报名费用:考务费每人3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奖励加分
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加4分;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奖励加分项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奖励加分。
(五)面试
所有考生都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异地考官。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并缴纳相关费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向社会公示。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②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的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工作情况。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或组织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审批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在乡镇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要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77-65033580
附:《新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