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信阳广播电视台明港广播电视中心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三)年龄不超过 30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一)播音主持(1人,女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形象良好,有亲和力。
(二)编辑记者(3人)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功底及广泛的文学知识背景,中文基础好,能独立完成稿件编写任务;具有较强的专题策划、信息采编整合和写作能力,文章思想深刻,文笔优美。
(三)所聘岗位工作单位:信阳广播电视台明港广播电视中心(明港镇)。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信阳广电大厦509室或明港广播电视中心(明港镇政府二楼206室)
2.咨询电话:信阳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6659827、6659806 ;明港广播电视中心:8699927
3.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1月15日
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领取准考证地点:信阳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信阳广电大厦509室)
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代领者除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外,另提供自己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信阳广播电视台会同明港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1:3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信阳广播电视网上公布及由信阳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通知。
2.面试。
(1)面试内容:
①一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
③现场根据考官要求采写一篇消息;
④二分钟定稿播报(仅播音主持)。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现场采编能力等。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30% + 面试分数×7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由信阳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由信阳广播电视台会同明港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间享受信阳广播电视台聘用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或因故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信阳广播电视台和明港镇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体检缺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信阳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信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