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均为硕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自建院以来已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近十万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3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现设机车车辆学院、护理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60余个;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其中教授16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全日制专科层次在校生17000余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6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dep.zzrvtc.edu.cn/rsc/)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7,进入“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申报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371-6690180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6901802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八、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及其他告知信息,请所有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免延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