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焦作市示范区统计普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数量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数量: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院内)。咨询电话:0391—8866566、0391—3563139。
3、报名方法:
报名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填写《焦作市示范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应聘者于2016年3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若报名人数较多,进行笔试和面试;若报名人数太少,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应聘者在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若不进行笔试,应聘者于2016年3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若不进行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四)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核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