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新乡市红旗社区工作力量,经红旗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红旗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人数15人。
二、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红旗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为18周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七)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 3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厅(人民路公园北街20号)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照片),并提交填写好的《红旗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1份。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选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人员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上发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扫描二微码,关注红旗区人社局微信平台,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经考核、政审合格被选聘为社区工作者的由红旗区民政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其待遇、考核评议等按照新组通[2015]2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373-3022851(区人社局),0373-3043626(区民政局)。
中共红旗区委组织部 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旗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