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厅属6 个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4)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5)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6)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水利厅外网(http://www.hnsl.gov.cn/)发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11 月21日至11 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与方式(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而且必须是所学专业的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厅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在河南省水利厅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面试资格审核。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场全程封闭管理。面试全场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在河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
3、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对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水利厅。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网站和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如在2017年12月底(入职)前不能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到应聘单位报到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劳动处0371--69151855
监督电话:河南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0371--65958897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及报名地点、联系电话lk.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