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硕士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坐落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等办学阶段。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制,更名为河南农学院。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学校下设20个学院,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5个博士点,80个硕士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4个本科专业(方向)。各类在校生32000多人。
学校占地5000亩,有郑州市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许昌校区三个校区。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郑州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教育部作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45个国家和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赵榴明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负责同志及相关学院(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必须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农业大学网站(网址 http://www.henau.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6,进入河南农业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装订好上交),以及报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好上交)等相关材料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审核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姚航 联系电话:0371-6355880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笔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试讲)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主页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需进行加试。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学院(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880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558638校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