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叶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其中师资班学员招录后酌情分配到除昆阳镇、城关乡、马庄乡外的其它乡(镇)工作。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对象为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幼师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依照叶政文〔1995〕41号、叶政文〔1996〕18号、叶政文〔1997〕30号文件规定招收的集资协议师资班毕业生纳入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