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3年,占地面积1261.86亩,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南阳。201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2012年7月,作为全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2017年6月,被河南省推荐为国家高职优质校。2017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对全国1346所高职高专院校及地区竞争力评价结果显示,学校在全国排名36位、在河南省75所专科院校中排名第1。2017年学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总数35项,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院校获奖数量中位列第7名,是河南省唯一一所进入全国排名20强的高职院校。
学院在校生19000余人,设置机械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环境工程系、基础科学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艺术教育中心等12个教学院、系、部、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星光机电学院、中光学光电学院、前进化工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类、电气电子类、建筑类、经管类、外语类等62个高职专业和3个本科专业。现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骨干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军工特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9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生限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聘用后需至少在辅导员岗工作5年。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许报考;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costind-henan.gov.cn/)、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hnpi.cn)发布,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 11月 9日至 11月 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 13日至11 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报名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319人事处办公室;从火车站或汽车西站乘3路、15路、21路、24路即到)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全部学历和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填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hnpi.cn/webs/rsc/index.jsp)通知公告栏。
,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0377--63270285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国防科工局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左右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方式:试讲(命题演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其中:报考教师、教辅岗应聘人员进行试讲,报考辅导员岗应聘人员进行命题演讲,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本单位面试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40%。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和成绩,经省国防科工局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院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7-63270285(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5509631(科工局政治部)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270283(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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