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卫生事业发展和市属医疗单位人员需求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局拟面向社会为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一批优秀专业人员充实到市直卫生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我市卫生人员队伍结构,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75名(其中:市人民医院60名、市中医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5名、市传染病医院5名),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录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4、学历及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 00至17:30点。
2、报名地点:鹤壁市卫生局一楼(淇滨区九州路中段,市人民医院对面)。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该专业岗位的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它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部分紧缺岗位(附表1中专业要求栏加*号的),开考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2、报名提交资料:
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本人填写的《鹤壁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在职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等相关材料,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及本人填写的《鹤壁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上述所有证件需交复印件一份,统一A4纸复印,并交纳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及报名考务费30元。
3、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