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长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长政[2008]100号)精神,结合市检察院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全供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其中:检察辅助专业8名;文秘写作专业2名;行政辅助专业1名;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35岁之间;
4、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专业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1、检察辅助人员需同时具备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统招法学专业或与检察工作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
2、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人员需同时具备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计算机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历;
(3)具有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有一年以上网络管理和维护经验者优先。
3、行政辅助人员需同时具备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统招法律文秘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党政司法机关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3)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文档编辑、数据统计软件,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资质。
4、文秘写作人员需同时具备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统招中文或新闻类本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在媒体(不含网络媒体)或工作内刊发表工作研究、经验信息、署名文章、新闻宣传稿件等数量多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和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检察工作人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8日至9月12日
2、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市场(铁东路城市花园北门),招聘咨询电话:0374-6117977(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及《长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需交考务费、信息采集费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