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籍的,符合《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程序和方法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9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开封市南土街老市委院对面宝亭酒店1楼大厅内
联系电话:0378-3388636(人社局),0378-3388725(卫生局)。
2、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能证明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半年内)免冠2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由区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卫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5、报考者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6、9月21日上午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实招人数按比例核减或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采用全区统一组织,面试由人社、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各系统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考试和考核程序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程序依次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张榜公布。如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如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名额达不到聘用名额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聘用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员并张榜公布。
3、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
4、确定聘用对象。对于考核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聘用对象并张榜公布。考核合格者达不到聘用名额,等额依次递补。
5、公示。对确定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公示。对公示期间受理的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等额依次递补。
6、确定聘用关系。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并在区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聘用
1、经考核合格聘用的20名区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编委会研究,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2、卫生系统经考核合格的16名人员,区人社局、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及聘用手续,不入编制,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顺河回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