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洛龙区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计划
该区卫生系统7个卫生院(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医疗人员,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医技人员,具有技士及以上职称;
(六)年龄30周岁以下(截至1982年12月31日)。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技师职称及以上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七)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等;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报名结束后,报名结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洛龙区会议中心南大厅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洛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推荐1)。
报考人员须持有以下身份和学历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一寸免冠彩照4张;
2、本人有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其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干部须另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2年考核合格证明(见推荐2),“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另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须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退还相应人员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工作委托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6—7日,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602办公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适时在洛龙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医疗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简答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洛阳人才网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相关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洛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玉甫
副组长:刘喜红、李永强
成 员:郭金豹、何来芳、张红军、杨平、陈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成立洛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白鸟
副组长:郭祖勋、王孝芳
成 员:郭金豹、王现录、杜来顺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59228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