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按需设岗;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优秀博士毕业生。2012、2013两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士生要求毕业学校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其中第一学历为公立全日制四年学制本科。硕士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前出生)。
3、要求教师岗位必须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科建设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辅导员岗位心理学专业,要求应聘者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本科和硕士专业要求均为“211”学校心理学专业。“985”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5、人才引进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必须是公立全日制四年学制本科毕业。本、硕、博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人才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第一学历要求必是统招本科毕业。
三、招聘计划
系 部 | 专业方向 | 人才 引进 | 人 数 | 公开招聘 | 人 数 | 备注 |
电气电子 工程系 |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博士、教授 | 2 |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博士、教授 | 2 | ||||
材料工程系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博士、教授 | 2 | |||
机械工程系 | 电机与电器 | 博士、教授 | 2 | |||
机械电子工程 | 博士、教授 | 2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博士、教授 | 2 | ||||
软件工程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教授 | 2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硕士 | 3 | ||||
汽车工程系 | 车辆工程 | 博士、教授 | 2 | |||
汽车运用 | 硕士 | 5 |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学 | 硕士 | 2 | |||
土木工程 | 硕士 | 2 | ||||
给排水工程 | 硕士 | 2 | ||||
现代管理系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硕士 | 3 | |||
电子商务 | 硕士 | 2 | ||||
营销与策划 | 硕士 | 1 | ||||
轨道交通 工程系 | 轨道交通控制 | 硕士 | 2 |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硕士 | 2 |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硕士 | 2 | ||||
学生处 | 心理学 | 硕士 | 1 | 3级证 | ||
图书馆 | 图书管理学 | 硕士 | 1 |
(1)教授待遇面议。
(2)博士待遇:
1、博士与学院签订至少八年工作期限的聘用合同;
2、学院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办理完入编手续后一次发10万元,以后逐年发放);安家费4万元(办理完入编手续后,一次发给)
3、提供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4、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工科5万元;
5、如没有获得副高以上职称,学院视学术水平,内聘为副教授。执行国家规定工资及相应的校内福利,学位津贴1000元/月(五年)
6、院内提供90--110平方米过渡房一套或租房补助1000元/月(三年期)
五、宣传与报名:
1、在学院网站(www.zzyedu.cn)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请点击《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
2、在教育部确定的“985”“211”工程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由各大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宣传、引导,应聘者在学院网站(www.zzyedu.cn)点击《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2013年4月10日
六、组织与面试: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院组织。
学院成立2013年人才引进与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方案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制定,各用人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学院纪委的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拟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8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按面试、试讲成绩由高至低按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学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人事关系退回原所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
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西二十里铺经济开发区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50121 联系电话:0371-64966918
邮 箱:r66126688@126.com r66126668@126.com
学院网址:www.zzy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崔老师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