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伊滨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人实施方案
2014-12-02 20:00: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我区卫生工作需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队伍,经洛阳市编委、人社局批准,我区决定为乡镇卫生院(诸葛卫生院、李村卫生院、庞村卫生院、佃庄卫生院、寇店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为做好

为满足我区卫生工作需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队伍,经洛阳市编委、人社局批准,我区决定为乡镇卫生院(诸葛卫生院、李村卫生院、庞村卫生院、佃庄卫生院、寇店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 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拟招聘医务人员30名,其中:临床医学类14名,护理专业5名,临床医学检验专业2名,医学影像学专业5名,药剂学专业4名,全部充实到各镇卫生院。详见《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201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

3.报考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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