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2007]55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队、县扶贫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13名优秀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单位人员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名。其中,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8名(财务会计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法律专业1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1名、其他专业4名);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队4名(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测绘专业2名,建筑工程专业2名);县扶贫办1名(计算机技术应用、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报考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财务会计、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专业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报考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队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测绘、建筑工程专业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4、报考县扶贫办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