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驻马店泌阳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2015-06-07 11:49: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2007]55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2007]55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6名优秀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单位人员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计划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基层财政工作服务的奉献精神;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财政、会计、审计、档案管理、文秘或相近专业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招聘考试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无报到证者凭毕业院校证明)、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加分证书必须于报名期间提交,逾期提交者不予加分。报考者必须本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填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5日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5年6月19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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