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中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贯彻落实省、市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和“视频监控规范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辖区网格队伍和视频监控人员队伍建设,经中原区委同意,拟招聘网格专职协勤和视频监控人员205名(其中网格专职协勤185名,视频监控人员20名),充实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辖区防控网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性质和职责
网格协勤员、视频监控员由区委政法委统一招录、统一经费、统一使用;属地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并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完善人员招聘和退出机制,由中原区人社局对人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招聘人员用工实行合同制,每年签订1次;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按照郑州市标准执行。
网格协勤人员是派遣到公安机关从事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依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协助公安机关、所在社区和社区民警开展信息采集、纠纷调处、治安防范、群众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视频监控员是派遣到公安机关从事视频巡查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依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动态化视频巡查、录相调阅、下载服务、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法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
2、此次招聘的对象要求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38周岁;
3、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双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
4、户籍不限。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前科,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治安拘留,被采取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强制措施的;
(2)有犯罪嫌疑已被立案侦查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四、岗位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600元∕人∕月
2、单位缴纳“四险一金”958.83元,其中养老保险624.71元、医疗保险223.11元、工伤保险22.31元、生育保险22.31元、失业金66.39元。
3、绩效工资:150元∕人∕月
(二)被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一楼大厅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地址:中原区市场街66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填写《2015年郑州市中原区招聘网格协勤、视频监控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申请被受理后,由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出具的体检表。主要内容包括:
1、身高和体重;
2、裸眼视力测试;
3、乙肝五项血液化验单原件;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合格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3天。对在公示期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短时间难以核实的,暂缓招聘。如因被取消成绩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招聘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监督举报电话:67692625(中原区纪委)
67692850(中原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韦警官,13838027165
联系电话:0371-86263965
中共中原区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