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吸引和储备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企业工作,根据《安阳县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招聘引进21名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使用安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与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引进企业急需的理工类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985”、“211”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取得国家中级以上执业资格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具体专业、人数详见《2015年安阳县企业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招聘程序
本次企业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工信等部门参与。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路北)。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核与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成立考核与政审小组,考核以集中考核为主,必要时到考核对象单位调查考核;政审以查阅档案资料为主。集中考核时间为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对象需携带原单位出具的书面现实表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核对。
(三)体检
对考核与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核与政审小组和用人单位意见,按照拟引进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安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占用安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工资由企业发放,具体标准与企业协商。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业绩和本人意愿,可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续签合同,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具体详情请查阅《安阳县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附件:1.2015年安阳县企业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
中共安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