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和《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按照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2022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2年驻马店市市直20个部门所属3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其中:市委组织部2名、市委政法委5名、市委编办1名、驻马店日报社6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2名、市妇女联合会1名、市红十字会1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名、市司法局2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名、市水利局11名、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20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7名、市应急管理局4名、市审计局3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3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3名、市农业科学院7名。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30周岁以下的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以上”“以后”均包括“含”。
3.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各用人单位也可在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不一致的,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2年1月13日9:00至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各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真实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注意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10:00至1月19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2科,计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工作安排将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另行发布。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人伍的意见》(驻政〔2016〕68号):“在驻马店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校就读的2016年及以后入伍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和高校新生,以及驻马店籍在外就学返乡入伍的大学生”规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月20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有相关资格(业绩)要求岗位的相应资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按要求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预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特别提醒
按照《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报考2021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岗位的考生,与本方案公布的考试内容同时进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上述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2022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的组织实施视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必要时笔试、面试时间依次顺延,考生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简章由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驻马店市市直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事科) 0396-2600965
市委政法委 0396-2601576
市委编办 0396-2601239
驻马店日报社 0396-2819665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396-2601895
市妇女联合会 0396-2601361
市红十字会 0396-239609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