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初任检察官资格审查所携带的材料
2013-01-22 09:48: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法律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介绍信(应包含本人如被录用,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内容)等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其中,单位介绍信应交原件。
  在资格复审时,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于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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