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安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安阳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5年安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违反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6月11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c/default.aspx)、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ay.hrs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