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42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通知》(郑人社〔2014〕3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2015年《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实施方案》现面向郑州市招聘5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郑州市市城镇户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失业人员。
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示
在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资格条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12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京广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南500米路东)
4、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二七区保障监察协管员补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确认。
考试内容和方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考试。考试以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常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备优先条件者列前位。
培训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业务培训,培训合格颁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协管员待遇和管理
协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另外享受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待遇)支付。协管员实行“统一组织、统一使用、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实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
咨询电话:0371-68700668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